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3月25日讯】“感谢检察官的教育和提醒,是我们家长没做好,我们一定花更多时间在孩子身上,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这是几位接到督促监护令的家长对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反省和感谢。
2022年3月14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刘某洋涉嫌寻衅滋事案时,发现黄某、刘某等6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参与结伙斗殴。在深入了解案发原因之后,3月21日,承办检察官向6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签收。在送达过程中,检察官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要求监护人要汲取教训,与孩子保持常态化沟通,帮助孩子纠正恶习,回归正途。
一直以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于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督促监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编:曹向阳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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